
各位父老乡亲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理念,落实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,进一步强化禁限烧区管理工作,全方位提升公众对禁限烧政策的认知度与参与度,构建“全民知晓、全民支持、全民参与”的禁限烧良好格局,现发出如下倡议:
不得随意焚烧秸秆,露天焚烧秸秆不仅会造成严重空气污染、危害公众健康,极易诱发支气管炎、肺癌等疾病;易引发火灾,威胁生命和财产安全;破坏土壤结构,导致土壤板结、肥力下降。
加强宣传监督,做生态文明的“守护者”
露天焚烧秸秆、垃圾、落叶等,造成大气污染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等法律法规对违反焚烧秸杆规定的行为也有处罚措施,《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》第九条之规定,由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可以处五百元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,对拒绝和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处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广大农民朋友们要争当禁止露天焚烧的”宣传员“,主动向家人、邻居、朋友等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规定,引导身边人共同遵守。对于不听劝阻、肆意焚烧秸秆的人员,要主动向镇、村(社区)反映相关情况。
传统焚烧秸秆不仅不会增肥,反而会导致土壤水分流失、养分失衡。我们推荐并鼓励大家采用环保、经济、可持续的方式处理,如秸秆粉碎还田、饲料化、能源化、原料化、肥料化等途径,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。
广大农民朋友们,家乡的生态环境好坏关乎虹桥人民的幸福生活,守护好虹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,让我们积极响应倡议,从自身做起,共同为建设天蓝、地绿、水清的虹桥镇贡献力量。
虹桥镇人民政府
2025年7月14日
责编:潘雄伟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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